bm11222宝马娱乐网站关于评选表彰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徐毅敏

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9 周年,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别与名额

根据学校测算确定我院各类表彰名额如下:

1.优秀共产党员按正式党员总数的2%评选,学院共可推荐9个名额,各支部请按照正式党员总数的2%推荐( 不足一人,可按一人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3.先进党支部1个。

二、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一般从 2019 年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级为优秀的党员中遴选。中层领导人员参评优秀共产党员的,2019 年度考核应当为“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四个意识”牢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执行坚决到位。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师德医德,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广泛赞誉。

4.带头争创佳绩,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表率,学生党员是“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好学生的表率。

5.密切联系服务师生。自觉贯彻群众路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利益。

6.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各级党组织正副书记、委员,以及从事专职党务工作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2.热爱党务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党务知识扎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本单位党建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党支部书记参评的,2019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应为“好”。

4.从事党务工作应满一年以上(自2019年7月起)。

5.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参评的基层党组织成立应满一年以上(自 2019 年 7 月起),并由2019年度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为“好”的党支部申报,(包括:2017级研究生药物化学党支部、本科生第一党支部、2017级研究生第一党支部、教工第二党支部、教工第五党支部),且符合以下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效实现,具有较强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二级党组织做到“五个到位”、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教职工党支部所在单位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学生党支部学习氛围浓厚,组织生活规范,开展健康有益、富有成效的活动,团结引领团支部和班集体积极向上。

4.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发展党员工作严谨规范,注重发展质量和优化结构,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等制度,形成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活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性意识强,服务师生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班子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参评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6.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组织优先考虑。

三、评选工作安排

   申报(时间安排:5月27日前完成):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党支部和党员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2019年7月以来),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民主推荐,并提交相应的申报资料。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学院党委将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和推荐党组织并进行公示。

 

四、评选材料报送要求

各评选项目报送材料如下:

1.优秀共产党员:《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附件1);

2.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山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

3.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山大学先进党支部申报表》(附件3);

4.《中山大学二级党组织2020年“七一”表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

请各支部于5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党委。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gx96117@126.com),文件名称统一为“XX(党支部名称)2019年七一表彰材料”。

 

    

   附件:1. 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2. 中山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3.中山大学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4.中山大学二级党组织2020年“七一”表彰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