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好:
接科研院通知,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已开始。本次申报相关时间节点如下,请有意申报的课题组留意:
9月13日,系统开通,请报奖项目网上申报。
9月15日17:00前,报送《2021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清单》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9月18日左右,学校将组织申报项目培训及辅导。
9月22日,报送拟提名项目公示材料电子版(公示格式见附件3)至科研院。
9月22日,将一份初稿(包括提名书及附件材料)交科研院审核。
9月23日-9月29日,拟提名项目在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
9月24日左右,学校组织报奖项目的校内形审工作。
9月30日,网络提交截止。
10月20日,待提名单位系统审核提交,生成正式版PDF格式提名书后,办理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签字盖章手续,制作书面提名材料。请提交书面提名材料一式2份至科研院。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39943107
电子邮箱:wangxif@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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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
详细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设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五类。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定标是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实行按等级提名,提名者应合理选择一个提名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级参评。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不分等级。定额是指突出贡献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授奖数量总数不超过3项,一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50项,二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125项;科技合作奖授奖数量不超过5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奖励人数依次不超过30人、15人、10人,单位数依次不超过15个、10个、8个,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不奖励完成单位。
突出贡献奖奖励金额300万元,其中100万元奖励个人,200万元用于资助获奖者主持的自主创新活动。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科技合作奖奖金30万元。
二、奖励提名渠道
我校理工科项目由广东省教育厅提名,医科项目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名。
拟由专家、学会协会等渠道提名的项目组,请项目组自行联系提名渠道。
校本部各二级单位项目由学校向广东省教育厅或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名申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医院等二级单位由各二级单位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名申报。
三、奖励提名条件
被提名项目的主要成果应在广东省完成,并满足以下条件:
1.突出贡献奖:提名在广东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学家。
2.自然科学奖:提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进一步强调被提名者在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独创性贡献。其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要求必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并且公开发表时间应为2年以上(即2019年8月31日前发表)。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
3.技术发明奖:提名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进一步强调重大技术发明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方面的成效。鼓励提名来自企业界,做出有助于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的重大技术发明的优秀技术发明人。要求成果的核心技术必须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项目的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少于3人时,发明人在提名项目中的排名优先)。
4.科技进步奖:提名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广东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进一步强调被提名者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和区域发展重大科技问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上的贡献和成效。鼓励提名以企业牵头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和由粤东西北地区牵头或在粤东西北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的优秀科技成果。要求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已发布的标准规范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5.科技合作奖:提名对广东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境外个人或组织。
6.提名者可提名外籍科研人员参加自然科学奖评审。所提名的外籍科研人员应在广东省内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每年在广东省内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7.获省科学技术奖的个人不得连续两年被提名,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次。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无论排名先后,无论奖项类别,均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参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8.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要求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是广东省内所属单位,科技进步奖要求第一完成单位是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含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
9.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且至少有一篇在国内发表,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10.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2年以上(即2019年8月31日前已应用),并需按照提名工作手册中有关要求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
11.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专利权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亲笔撰写承诺内容、签署承诺函,由相关单位盖章,并将有关知情并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提交存档备查。
12.已提名的项目不可更改或增减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由提名单位发函(或提名专家签字)并经省奖励办同意后,可撤销项目提名。
13.提名者、被提名者都应符合科研诚信建设相关要求,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对严重失信行为或违背科研伦理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四、提名工作程序
1.申报资格审核
请各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填写《2021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清单》(附件2),于9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学校科研院联系人,以供我们审核资格。
2.申报系统及申报账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实行网上申报,请申报人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填报申报材料。系统开放时间:9月13日9:00。如申报人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无申报账号,请联系二级单位进行账号设置。
3.提名书填写
申报人在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业务申报”中的相应栏目填写提名书,并在指定位置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申报人请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及《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5),并按照要求填写提名书,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创新点内容。提名书填写应当真实、可靠、完整,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请严格按规定字数、页数填报。请注意,理工科项目“提名单位”选择“广东省教育厅”,医科项目“提名单位”选择“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填报人填写完成后提交各级管理员审核,经提名者最终审核并填写了提名意见后,填报人才能生成正式版的PDF格式提名书。
4.公示要求
单位提名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并督促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按照《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的格式(附件4)进行相应公示。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包括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是中山大学的,由学校科研院进行公示;涉及外单位的,由项目组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向学校科研院提交《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情况报告单》(附件4)。
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方可提名。
5.书面提名书制作要求。
书面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主件为该项目正式版PDF格式的打印件,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不得再自行修改。提名专家、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可以是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应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附件合计不得超过75页,超过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提名材料原件2套。完成人签名、单位盖章页均应是原件,《推广应用证明》等此次报奖专附的证明必须是原件,其它附件尽量提供原件。
书面提名材料中涉及学校的印章手续由科研院统一办理。
五、形式审查
省奖励办将组织专家对本年度所有提名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
六、时间安排
9月13日,系统开通,请报奖项目网上申报。
9月15日,各单位报送《2021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清单》电子版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
9月18日左右,学校将组织申报项目培训及辅导。
9月22日,报送拟提名项目公示材料电子版(公示格式见附件3)至科研院。
9月22日,将一份初稿(包括提名书及附件材料)交科研院审核。
9月23日-9月29日,拟提名项目在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
9月24日左右,学校组织报奖项目的校内形审工作。
9月30日,网络提交截止。
10月20日,待提名单位系统审核提交,生成正式版PDF格式提名书后,办理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签字盖章手续,制作书面提名材料。请提交书面提名材料一式2份至科研院。
请各单位按上述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如学校的时间安排与提名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报奖时间安排有冲突,学校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松、林朝阳
联系电话:020-84115865、020-84114558
Email:kjcjcka@mail.sysu.edu.cn
办公地点: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409房
科学研究院
2021年9月13日
文件附件:
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4: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情况报告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