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科研院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已开始。现将我院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39943107
E-mail :wangxif@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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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0日
详细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的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我校集中接收申请项目时间节点:
(1)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
(2)二级单位报送承诺函和申报清单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
(3)各二级单位请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项目申请截止时间。
注意:申报清单以3月8日提交数据为准,逾期未提交者将不予受理。
3. 材料报送:
(1)申请书: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申请书纸质材料;
(2)承诺函:申请人应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个人承诺书》(附件1)并在申请书提交前提交至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应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二级单位承诺书》(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12日前报送至科研院纵向处;
(3)申报清单:3月12日前报送申请项目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3)。
注意:我院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请材料。
4.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二、项目申请方式
1.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未开通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通过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建立账号;
3. 既往在外单位已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修改依托单位和所在院系所,请勿重新开户;
4. 申请人应使用学校公务邮箱(mail.sysu.edu.cn)进行申请并保持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后续及时接收基金委各类通知;
5. 恕不接受校外人员以我校作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三 、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项目指南》,应特别注意并遵守“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条件与材料、限项申请规定、预算编报、科研诚信等要求,“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类别项目的特殊要求。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8/ (申请规定)
在站博士后可以根据在站时间选择资助期限,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3年,面上项目不超过4年。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10/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45/ (面上项目)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报项目预算。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8/ (申请规定)
3. 无论申请任何类型项目,请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之前务必仔细阅读项目指南中的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9/ (科学部自主领域和注意事项)
5. 2021年,全面调整了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代码,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项目指南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等内容。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3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
6. 凡是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项目,请于项目申请前签署 “合作申请框架协议”(附件4,申报阶段由项目负责人和合作方主要参与者签字确认留底;立项后需办理正式合作研究协议)。
7. 凡是与境外单位合作申报国际合作类项目时,需通过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sysu.edu.cn/)办理合作协议,办理时在系统的“支撑资料”中提交签字盖章的“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协议办理流程需预留15个工作日以上,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8. 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回避专家名单,在线填写回避专家姓名及工作单位。
9. 如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请广大科研人员在各类科研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伦理相关法律法规,弘扬科学精神,规范科研行为,在项目立项、评审和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恪守伦理原则,开展负责任的研究活动。其中,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信息科学部、医学科学部有具体要求。
四、二级单位事项
1. 二级单位应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组织申请工作,通过宣传、讲座、评议等措施提高申请书质量,尤其对新入职的申请人要加强辅导;二级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申请人资格及其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
2. 对于涉及伦理安全的二级单位应完善相关审查机制、做好相关论证审批,并对涉及伦理安全的申请项目出具规范的纸质证明;未经论证审批的申请项目,科研院不予受理。
五、其它事项
1. 参与外单位项目:申请阶段各类材料无需盖章。如确实有需要在申请书签章页上加盖学校公章,请提供申请书初稿信息部分(正文之前的页面),参与人员签字完成后,凭所在二级单位介绍信到我院开具盖章联系单;
2. 凡是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请尽早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备有关材料,具体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的出具方式详见附件5。
上述如有未尽或不明之处,请咨询我院纵向处。
联系人:范丹琳、周永智、张迪、蔡南乔
电话:020-84111595、84115962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一期301室
附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个人承诺书(模板)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二级单位承诺书(模板)
3. 申请项目清单
4. 合作申请框架协议(模板)
5. 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办理流程及模板
6. 2021年度各类申请书模板及填报说明
科学研究院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