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科研院通知,2021年度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开始申报。 申请人须于9月30日前使用单位账号登录学校预算管理系统完成申请。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9月26日前将申报意向发至wangxif@mail.sysu.edu.cn,以便获取填写账号及指引完成申报。
联系人:汪老师
邮箱:wangxif@mail.sysu.edu.cn
电 话:020-3994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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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4日
详细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申报2021年度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目标
重点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明显的转化前景和转化效益、能够在近短期内实现成果转化的科研成果。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目标为:通过项目的实施,攻克科研成果产业化中存在的关键和核心难题,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成果,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如实现专利技术的高价值转让或实施许可、横向服务方式、产品上市销售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职务科技成果,成果权属清晰,处于有效状态,成果所有权人之一原则上应为中山大学,正在办理专利权人为中山大学的变更手续的须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回执等相关证明材料,且参加项目申报答辩前须提交手续合格通知书,否则不予参加答辩。
(二)申报项目有明确的转化前景、转化路径(如转化方式、转化计划、受让对象、转化收益分配模式等)和可预期的转化效益,能够在2年内实现转化,已产生新产品、新材料或拥有临床批件的项目可获得优先支持。转化方式包括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以及承担横向项目;
(三)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和转化条件,优先支持能吸引企业参与研发和投入配套资金共同承担的项目,配套资金项目需出具资金配套函,明确资金使用方式;
(四)项目成果在实施产业化的过程中,存在尚未解决的关键技术环节,需要通过技术攻关予以解决的;
(五)每位项目申请人限申报一项,曾获得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资助的人员(含项目组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六)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申报书》。
(七)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21.1.1-2021.12.31。
三、申报对象及资助方式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人员,年龄56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研究基础、研究条件、生产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资助方式
通过专家评审后,由学校择优资助立项,每个项目拟资助经费20万元,具体以学校下达预算为准。
四、组织方式
自由申报,专家评审,学校择优资助。
五、资助经费
项目预算要求见附件1申报书,项目经费由学校一次性下达,具体以学校预算安排为准。项目组应严格依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项目预算合理合规开支经费,不得外拨至校外单位。按照学校预算管理规定,项目经费应严格执行预算进度,并于2021年度内使用完毕。
六、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9月30日前登录学校预算管理系统http://budget.sysu.edu.cn/qmyspt/login.jsp填报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专项预算,必须上传附件1申报书及其他附件材料(如专利证书等,申报书无须盖章,系统提交项目预算需与上传申报书保持一致)。科学研究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安排系统审核及项目评审。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 珍
联系电话:84111874
附件:1.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申报书
科学研究院
2020年9月23日
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