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省科技厅相关部署,学校现启动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厅近日发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484号)(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研读,并严格按照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二、校内申报具体要求。
1.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今年重点推荐生物安全、人类疾病动物模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区块链、网络空间安全、前沿新材料、纳米科技方向建设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
2.拟申报省重点实验室不得与学校现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平台及广东省科技厅已布局省重点实验室存在研究内容、方向及人员等方面的重复。
3.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指南所述具体方向、实验室负责人及研究团队等要求,组织申报。每个单位限推荐不超过1个(请需要申报的实验室于8月14号12:00点前将申报意向上报学院)。
4.鼓励新建学院(医院)申报。学校优先推荐尚未布局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平台,且研究团队完整,具备一定科研场地及设施的新建学院(医院)。
5.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组织申报管理。(1)连续两年经学校向省科技厅推荐且未获立项的学院(医院),原则上今年学校不再推荐申报。(2)如果本年度申报单位已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平台获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原则上不可重复推荐。(3)鼓励学科交叉,组织申报重点实验室。
6.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先行填写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详见附件3、4)。
请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11点30分前将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纸质版材料(须项目组成员签字、申报单位盖章,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材料(一式一份)报科学研究院基地管理处。
学校将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遴选,通过学校遴选的项目方可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填报。
院办107
联系电话:39943007
附件:
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484号)
2.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3.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平台环境类)(模板)
4. 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领域参考提纲